但是買入一塊土地
可以歸類為存貨,作為賣出用途等
但似乎也可以歸類為購入固定資產??
像是辦公大樓等..
同理,賣出一塊土地
財報上也有兩種..
1.營收(賣存貨)
2.處分資產利得(賣固定資產)
是否可透過會計科目的移轉來美化財報!?
我又無聊的設想幾種情況..
1.明明是處分資產利得,經修改後變成營收增加,常利增加=>盈在率下降
2.明明是購入固定資產,卻列為存貨=>固定資產增長的幅度變小,盈在率下降
就像金融業不能用盈在率來參考,因為投資為本業..
所以我就聯想成...營建業是買賣固定資產為本業...盈在率也適用否?
好吧!我承認我是愛鑽牛角
觀念錯很大麻煩用力指教..哈哈...大學會計重修才過= 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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